欠款纠纷案子中用房子抵押拍卖,如果拍卖不出去接下来会怎样,还需要找债权人还钱吗
咨询:我有个欠款纠纷案子,现在用房子抵押拍卖,如果拍卖不出去接下来会怎样,还需要找债权人还钱吗
答疑:这是一个在债务执行中非常典型且棘手欠款纠纷房产拍卖问题。简单来说,即使抵押的房产拍卖不出去,您的还款义务也绝不因此而免除。 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后续措施,下面为您详细解析拍卖不出去后的法律程序以及您的责任。
法律程序详解:拍卖不成功后法院的步骤
根据中国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等相关法规,抵押房产拍卖(通常称为“司法拍卖”)流拍后,程序如下所示:

再次拍卖(二拍):
首次流拍后,法院会在一定期间内(通常为60日内)组织第二次拍卖。
关键点:二次拍卖会降价,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%。这意味着房子会更便宜,以吸引新的买家。
变卖:
如果经过两次拍卖都流拍了,申请执行人(债权人)也不同意以物抵债,法院会将对房产的处置方式转为变卖。
变卖的价格就是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保留价。
变卖期较长(通常为60日),期间如果有人按此价格购买,即可成交。
以物抵债:
在每次流拍或变卖失败后,法院都会征求债权人的意见,问其是否愿意接受用这座房产来抵偿部分或全部债务。
如果债权人同意:法院会下达裁定,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。房产将按照该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给债权人。
债务的结清:
如果房产折价 ≥ 债务总额:债权消灭,程序终结。
如果房产折价 < 债务总额:您仍然需要就差额部分向债权人继续偿还。例如,您欠款100万,房产以80万“以物抵债”,那么剩余的20万债务您依然有义务偿还。
解除查封,退还房产(但债务不消灭):
如果最终房产流拍、变卖不成,且债权人也不同意以物抵债,法院会解除对房产的查封,将其退还给您。
重要提醒:这绝不意味着债务不用还了!这仅仅是意味着本次“通过处置该抵押物来偿债”的执行措施暂时结束了。法院会同时发出 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 (简称“终本”)的裁定。
“终本”后的影响:债权人的债权依然有效。一旦发现您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(如银行存款、车辆、工资收入、其他房产等),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。您仍然是被执行人,会受到限制高消费、列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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